佛山市美雅鑫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感谢佛山市美雅鑫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的信任和支持,顺利通过EUDR合规审核的培训

EUDR(欧盟零毁林法案)合规简介
EUDR(European Union Deforestation Regulation,欧盟零毁林法案),法规编号为 Regulation (EU) 2023/1115,于2023年6月正式生效,是欧盟为应对全球森林砍伐与森林退化而设立的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贸易法规。该法规取代了此前的《欧盟木材法规》(EUTR),将管控标准从单一的"合法性"升级为"合法性 + 零毁林"的双重标准。
一、法规背景与目标
农业用地扩张(如生产牛、大豆、棕榈油、木材、可可、咖啡、橡胶等大宗商品)是全球毁林的主要驱动因素,而欧盟作为主要消费市场对这一问题负有责任。EUDR的核心目标包括:
确保欧盟消费者购买、使用或出口的产品不会导致欧盟境内及全球的毁林和森林退化
每年减少至少 3200万公吨 与欧盟消费和生产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
建立可追溯、透明的供应链体系,将可持续性打造为新的贸易标准
二、EUDR管控范围
1. 七大核心商品及其衍生产品
EUDR 管控 7 类大宗商品 及 Annex I 列明的衍生制品(以海关 HS/CN 编码为准):
核心商品 | 典型衍生/相关产品举例 |
|---|---|
牛(Cattle) | 活牛、牛肉、牛舌(冷冻牛舌自2027年起纳入) |
可可(Cocoa) | 可可豆、可可脂、可可粉、巧克力制品 |
咖啡(Coffee) | 生豆、烘焙豆、速溶咖啡/咖啡提取物(2027年起纳入) |
油棕榈(Oil palm) | 原油、精炼油、脂肪酸、脂肪醇、甘油等衍生物(2027年起纳入) |
橡胶(Rubber) | 天然橡胶(Hevea brasiliensis)、轮胎、硫化橡胶制品 |
大豆(Soya) | 大豆、豆粕、大豆油、蛋白浓缩物 |
木材(Wood) | 原木、锯材、胶合板、纸浆、纸制品、木制家具 |
⚠️ 2026年7月产品清单调整要点(授权法案已通过,待正式生效):
移除:生牛皮/牛皮革、翻新轮胎(仅胎面)、种用大豆、部分硫化橡胶制品、飞机/机动车座椅
新增(2027年12月30日起适用):速溶咖啡、冷冻牛舌、部分棕榈油衍生物
物种精准化:牛仅限 Bos 属;油棕仅限 Elaeis 属;橡胶仅限 Hevea brasiliensis
2. 时间边界
零毁林判定基准日:产品原材料产地在 2020年12月31日之后 不得发生毁林或森林退化(木材类产品额外要求未导致森林退化)
生产日期:2023年6月29日之后生产的产品直接适用;此前生产的木材产品若在2026年12月30日后投放市场,EUTR 持续适用至2029年12月31日
三、供应链各方角色与合规义务
EUDR 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位置,将责任主体分为三类,尽职调查责任已重构为"上游全责":
角色 | 定义 | 核心义务 |
|---|---|---|
运营商(Operator) | 首次将相关产品投放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出口的主体(进口商、出口商、欧盟本地生产商) | 必须完成尽职调查,通过欧盟 TRACES 信息系统提交尽职调查声明(DDS),向下游传递 DDS 编号;大型企业每年公开报告尽职调查制度 |
小微型初级运营商(Micro/Small Primary Operator) | 设立于低风险国家,自行种植/采集/养殖并投放市场的微型或小型企业(如小农户、小微林场主) | 提交一次性简化声明,获得声明标识符并向下游传递;地理信息可用邮政编码简化替代 |
下游运营商(Downstream Operator) | 使用已通过尽职调查的产品作为原料进行二次加工、生产后再投放市场的主体(如加工厂、制造商) | 不再要求提交 DDS;仅需收集并保存 DDS 编号/声明标识符及供应商信息5年 |
贸易商(Trader) | 在欧盟境内流转产品但不改变产品的主体(如分销商、零售商) | 同下游运营商;非SME大型企业需在信息系统登记 |
💡 关键变化:2025年12月修订后,只有首次将产品投放市场的上游运营商承担尽职调查主体责任,下游运营商和贸易商大幅减负。
四、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三大核心步骤
EUDR 不是像 ISO 或 FSC 那样可获取证书的制度,而是一套要求企业建立完整追溯体系的动态合规机制。运营商必须完成"尽职调查三步法":
第一步:信息收集(技术难度最高)
必须收集并验证以下核心信息,保存 5年 备查:
精确地理坐标(最关键):
面积 ≥ 4公顷的地块 → 提供多边形边界坐标
面积 < 4公顷的地块 → 至少提供一组经纬度点
坐标需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比对,验证2020年12月31日后未发生毁林
产品描述、数量、生产国、生产日期/时间段
供应商及下游客户信息
证明符合原产国法律的文件(土地权属、环保、劳工、税务等)
第二步:风险评估
基于原产国风险等级(低/标准/高)、供应链复杂性、当地毁林普遍性等因素,评估产品不合规的风险。若原产国为低风险国家,可适用简化尽职调查,免于后两步。
第三步:风险缓解
若评估发现存在"不可忽略的风险",必须采取措施(如要求额外证明、第三方实地审核、更换供应商等)将风险降至可忽略水平,否则禁止交易。
完成三步后,运营商需在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前,通过 EUDR 信息系统(TRACES) 提交尽职调查声明(DDS)。
五、合规时间节点(已确认不再延期)
根据 Regulation (EU) 2025/2650 修订案,当前生效日期如下:
企业类型 | 适用产品 | 合规截止日期 |
|---|---|---|
大型 & 中型企业(所有行业) | 全部EUDR产品 | 2026年12月30日 |
小微型企业(木材/木制品类) | 原EUTR覆盖产品 | 2026年12月30日 |
小微型企业(非木材类:咖啡、可可、橡胶、棕榈油、大豆、牛) | 其余EUDR产品 | 2027年6月30日 |
新增产品(速溶咖啡、棕榈油衍生物、冷冻牛舌) | 2026年7月授权法案新增 | 2027年12月30日 |
📌 欧盟委员会已明确表态 2026年12月30日这一日期不会再延期,企业应尽快行动而非继续观望。
六、EUDR 与 FSC 的关键区别
维度 | FSC 认证 | EUDR 法规 |
|---|---|---|
性质 | 自愿性第三方认证体系 | 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欧盟法规 |
核心目标 | 促进负责任森林经营 | 禁止毁林产品进入欧盟市场 |
管控范围 | 主要针对木材及木制品 | 7大类商品(含农产品)及其衍生产品 |
合规形式 | 颁发5年有效期证书(年审) | 每批次/每声明提交尽职调查声明(DDS) |
地理追溯 | 供应链可追溯(CoC) | 地块级GPS坐标(精度要求极高) |
适用门槛 | 企业自愿申请 | 向欧盟市场投放/出口即强制适用 |
💡 补充提示:FSC 认证虽不能直接替代 EUDR 合规,但可作为尽职调查中有力的第三方验证工具,帮助企业证明木材原料的合法性与可持续性。
总结:EUDR 是欧盟绿色新政下最严苛的贸易合规门槛之一。对涉及木材、家具、纸制品、可可、咖啡、棕榈油、大豆、橡胶、牛肉等品类的出口企业而言,核心突破口在于上游地块级地理坐标的获取与验证。建议企业立即对照最新 Annex I 产品清单开展合规自查,区分产品是否在列,并提前布局供应链数据收集体系。
